彭晨律师亲办案例
QQ号被盗用骗取钱财 主人是否承担赔偿责
来源:彭晨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6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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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,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QQ号,他们专门盗取QQ号,然后冒用QQ号主人的名义骗取钱财。今312日,王某的QQ就被不法分子盗取,盗号者冒用王某的身份,通过QQ聊天方式谎称他的家人因被他人打成重伤,急需10万元钱治疗,王某的表示周某信以为真,于是向骗子汇款20000元。汇款后周某才与王某证实,发现是上了骗子的当,但是盗取QQ号的骗子却无从寻找。表示周某于是要求王某赔偿她的损失。像这种情况,如果QQ号被别人盗用骗取钱财,QQ号主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呢?


律师说法:依据法律规定,王某承担赔偿责任。根据《侵权责任法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: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,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,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。王某是否承担赔偿责任,关键是看王某在这起纠纷中是否存在过错,而在这件纠纷中,王某作为QQ号的主人,负有管理责任,但是网络黑客、盗号者普遍存在,作为一个普通网民,QQ被盗是时有发生的,甚至说是防不胜防的。 QQ被盗后,原QQ主人难以阻止损害事件的发生。所以王某不存在过错,不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
而在这起纠纷中,周某自身存在重大过错。周某作为一个网民,其应该知道,QQ作为种网络聊天工具,存在一定的虚拟性和不真实性,存在借用或者盗用他人QQ的可能性。尤其是涉及金钱等财物信息时,更应当要慎重处理,在借款之前应当面或电话向借款人核实。

所以,王某做法律角度不承担赔偿责任,但是王某可以基于道德角度给予表示周某适当的经济补偿,这也是可以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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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彭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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